什麼是 PIF 認證?|根本芳療 化粧品產品資訊檔案完整說明
法規知識 · 合規透明
什麼是 PIF 認證?
台灣《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自 2026 年 7 月 1 日起全面實施化粧品產品資訊檔案(PIF)制度——這是您購買根本芳療商品時,看見商品名稱後方標示「❊」的意義所在。
📋 法規依據:《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第 4、6、23 條|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TFDA)

精油的用途分類:PIF 的前提關鍵

在了解 PIF 之前,必須先理解一件事:精油類商品的法規管理類別,是由「用途」決定的,而非成分本身。食藥署明確指出,市面上精油商品依用途不同,分屬不同主管機關管轄:

🌿
一般薰香用精油
僅供環境擴香、薰香,不接觸人體皮膚,不宣稱化粧品或醫藥用途。
主管機關:經濟部
屬一般商品,不需要 PIF
🧴
化粧品用精油
施於人體外部,用於潤澤髮膚、刺激嗅覺、掩飾體臭或修飾容貌。
主管機關:食藥署
屬化粧品,必須 PIF
💊
具醫療效能精油
宣稱治療、治癒、預防疾病等醫療效能。
主管機關:食藥署(藥品)
違法宣稱,罰鍰 60萬~2,500萬
🦟
環境用殺蟲防蟲精油
用於環境殺蟲、防蟲、驅蟲用途。
主管機關:環保署
屬環境用藥,另行規範
⚠️ 關鍵:用途由標示與宣稱決定
食藥署強調,「各類精油產品會因其用途不同,有不同配方與風險」。一旦商品標示、文案或銷售話術中出現「刺激嗅覺、潤澤肌膚、修飾容貌」等化粧品用途描述,食藥署即可認定為化粧品,PIF 就成為必要條件。反之,純粹定位為「空間薰香用品」且標示一致,則屬一般商品範疇,不需 PIF。
📌 根本芳療的所有精油商品定位為「香薰用品,僅供擴香使用」,屬一般商品範疇。我們仍主動為標示 ❊ 的商品完成 PIF 認證,以更嚴格的標準保障消費者的產品安全信心。

PIF 是什麼?

PIF(Product Information File)即「化粧品產品資訊檔案」,是台灣《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規定,每款化粧品上市前必須建立的完整技術安全文件,可視為每款化粧品的「身分證+完整健檢報告」。

PIF 必須詳實記錄產品從原料來源、配方組成、製造流程、品質管控、安定性檢驗、微生物測試,到安全性評估的全部資訊,並由具法定資格的「安全資料簽署人員(Safety Assessor,SA)」進行專業簽署確認。

PIF vs 產品登錄:有什麼不同?
產品登錄:像是「報戶口」,向食藥署化粧品產品登錄系統提交產品基本資訊與成分,供主管機關監管與資訊公開使用。

PIF:像是「身分履歷調查」,包含所有科學數據、原料來源、安全性評估,為品牌內部備查文件。主管機關稽查時須於限期內提供。

兩者缺一不可,必須先完成登錄並備妥 PIF,產品才能合法在台灣市場流通。

三階段實施時程

台灣 PIF 制度依產品風險高低分三階段推動:

第一階段|2024 年 7 月 1 日 已實施
特定用途化粧品
防曬品染髮劑燙髮劑止汗制臭劑
第二階段|2025 年 7 月 1 日 已實施
高風險一般化粧品
嬰兒用化粧品唇用化粧品眼部用化粧品非藥用牙膏漱口水
第三階段|2026 年 7 月 1 日 全面實施
所有一般化粧品全面強制建立 PIF。自此日起,未完成 PIF 的化粧品不得販售、贈送、公開陳列或提供試用。
保養品清潔品香水按摩油所有化粧品用精油

管理範圍:誰需要 PIF?

法規規定「供應、販賣、贈送、公開陳列或提供消費者試用前」皆需完成 PIF:

🏭
台灣本地製造商
在台生產化粧品的製造廠,須為每款上市產品建立 PIF。
✈️
進口商/代理商
將國外化粧品引進台灣販售,即為「產品責任人」,須完成 PIF 建置。即使原廠在海外已有他國認證,台灣仍需獨立建立 PIF。
🛍️
自有品牌業者
無論實體店面、電商、個人工作室,有自有品牌化粧品均須建立 PIF。
🎁
贈品/試用品
試用品、小樣、贈品只要「到達消費者手上」,與販售品適用相同規範。
唯一豁免:免工廠登記的固態手工香皂業者,不適用 PIF 制度。液態皂、洗面乳、沐浴乳等仍須建立 PIF。

PIF 必備的 16 項核心資料

依食藥署《化粧品產品資訊檔案製作指引》,每份 PIF 須包含以下 16 項完整資訊,並由具資格的 SA 簽署:

01
產品基本資料(名稱、類別、劑型、用途)
02
化粧品產品登錄證明
03
全成分清單與濃度
04
製造方法與製程說明
05
製造場所 GMP 符合證明或聲明書
06
產品規格(外觀、氣味、pH 值等)
07
安定性試驗報告
08
微生物試驗報告
09
各成分物理化學特性資料
10
成分毒理學資料
11
防腐效能試驗報告(適用時)
12
功效宣稱佐證資料
13
動物試驗相關聲明
14
產品標示樣稿
15
SA 安全資料簽署人員資格證明
16
SA 簽署之產品安全評估報告
PIF 為品牌方內部備查文件,無需主動向食藥署上傳。主管機關抽查或接獲檢舉時,業者須於限期內提供。自產品最後上市日次日起,至少保存五年。

未合規罰則

依《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第 23 條,未依規定建立或保存 PIF,或檔案內容不完整者:

1 萬~100 萬
新台幣罰鍰
依情節輕重裁處,並得按次處罰,非一次性罰款。
強制下架
停售/回收
可命令業者停止販售、回收已上市產品,情節嚴重者廢止營業許可。
⚠️ 2026/7/1 起,未完成 PIF 的化粧品「放著賣就違規」,不是之後補就好。主管機關可依檢舉或例行稽查隨時查驗。

常見問題 FAQ

純擴香用精油不接觸皮膚,需要 PIF 嗎?
依食藥署官方說明,未具化粧品或藥品性質的純薰香精油,屬「一般商品」由經濟部主管,不需要 PIF。但關鍵在於:產品的管理類別由「用途標示與宣稱」決定。只要商品文案或標示中出現「刺激嗅覺、潤澤肌膚、修飾容貌」等化粧品用途描述,食藥署即可認定為化粧品,PIF 就成為必要。建議業者確保標示、文案、銷售話術全程一致,明確定位為「空間薰香用品」。
進口精油也需要 PIF 嗎?
若精油定位為化粧品(如按摩油、護膚油),是的,進口商在台灣販售即為「產品責任人」,必須獨立完成 PIF 建置。即使原廠在海外已有其他國家的安全認證,台灣仍需建立符合本地法規的 PIF 文件。若定位為純薰香一般商品,則不需要 PIF,但標示與宣稱必須一致,不得出現化粧品用途描述。
試用品、贈品也要 PIF?
若該產品屬化粧品,是的。只要產品到達消費者手上,不論販售或贈送,都適用同樣規範。芳療師若提供精油滾珠瓶、按摩油等作為免費體驗,只要定位為皮膚使用,就在規範範圍內。
PIF 要保存多久?配方改變了要更新嗎?
自產品最後上市日次日起,至少保存五年。若產品有任何變更(配方、原料來源、標示或包裝),應即時更新 PIF。法規並未強制規定定期更新頻率,但建議每 3~5 年重新檢視安全性評估報告,確保符合最新標準。
不同容量規格需要分別建立 PIF 嗎?
若配方、用途與標示內容完全一致,僅包裝容量不同,可在一份 PIF 中註明多種容量與包裝樣式,無須分別建檔,但需清楚列出各版本資訊以備查驗。

根本芳療的 PIF 合規承諾

商品名稱後方標示「❊」,代表該商品已完成 PIF 認證建置,以更嚴格的化粧品安全標準自我要求,提供您更高的產品安全信心。

每款標示 ❊ 的商品,均已完成 16 項 PIF 核心資料建置,並通過具資格 SA 的安全評估簽署。
商品定位為「香薰用品,僅供擴香使用」,標示、內文與銷售說明全程一致,不出現化粧品或醫療效能宣稱。
商品內文符合食藥署「化粧品標示宣傳廣告涉及虛偽誇大或醫療效能認定準則」,不宣稱任何未經佐證的效能。
PIF 檔案依法至少保存五年,隨產品資訊更新即時維護。
尚未完成 PIF 建置的商品,名稱後方不標示 ❊,我們承諾不以未合規商品對外上架銷售。
📌 官方法規參考資源
•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TFDA)|化粧品產品資訊檔案(PIF)專區
•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精油類產品管理說明
• 《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第 4 條(定義)、第 6 條(PIF)、第 23 條(罰則)
• 《化粧品產品資訊檔案管理辦法》
• 食藥署《化粧品標示宣傳廣告涉及虛偽誇大或醫療效能認定準則》

本頁面整理自公開法規與食藥署公告,以說明為目的。實際個案、產品分類認定與罰則適用,請洽詢具資格之 PIF 顧問或所在地衛生局。法規細節可能持續更新,以主管機關最新公告為準。